2018年(小学)地段生入学就读咨询
发布时间:2018-05-23 16:47 来源:《关于做好2018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18〕12号) 作者:良庆区信访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南宁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18〕12号)精神,(一)本市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所需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所需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详情请关注2018年6月8日各公办中小学公布的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