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名称: | 外来务工子女来南宁2018年读初中的相关政策 | ||
姓 名: | 网友 | 登记时间: | 市教育局 |
信息内容: | 您好!我们夫妻是外地人,长期南宁打工。目前在南宁开了个小服装店,现小孩今年小学毕业,准备升初中。我们希望可接上南宁读初一,方便教育。但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什么时间点去哪交材料?什么时候知道是否报名成功等等... |
答复部门: | 市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18-04-13 14:55 |
答复内容: |
如父母及孩子属于南宁市区户籍,应随父母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小学阶段不在我市市区内小学就读、初中需要到我市市区内就读以及户籍新迁入我市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可于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就近到家庭住址所在地附近的城区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报名。 如父母及孩子不属于南宁市区户籍,由市中招办根据城区内各初中学校新生生源情况统筹安置,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初中学校。报名时须提供以眼还眼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感谢您对我局的关注! |